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煤炭行业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的通知
(乌政办[2010]207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煤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0〕13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煤炭行业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要求,把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企业班组建设作为提高煤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规范班组建制、落实班组责任、加强班组管理,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从2010年开始,力争到2013年全市煤矿企业班组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县)、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井下班组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目标任务、班组建设达标规划和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并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煤矿企业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参加的学习推广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安排部署,做好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我市煤矿企业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与各自工作实际相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一)市煤炭局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班组建设,规范班组建制,做好班组长的选拔、配备和任用,制定班组长奖励和激励机制,调动煤矿企业加强班组建设和班组长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使煤矿企业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培训工作职能,组织开展好煤矿企业农民工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