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
(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广农业技术标准和引导农民致富的主力军作用。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加快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进程。
(二)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围绕乌鲁木齐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三)规范许可合同。各区(县)要积极鼓励符合使用条件的农户、农业合作社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使用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并规范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协助商标所有人与使用人签订有关保证品质和守法经营的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商标的使用。
(四)统一使用包装装潢。加强对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标识的使用管理,避免证明商标标识出现混乱。商标所有人要统一设计、印制和发放产品包装装潢和标识标志,并落实专人负责包装的使用管理。
(五)加大农产品营销。一是培育营销主体,形成品牌农产品群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各级农业、工商部门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二是通过文化营销,提升品牌价值。文化营销就是在农产品品牌中注入文化内涵,从而使产品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提高品牌价值。要根据农业产业文化资源特点与消费者需求趋势,在农产品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强化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塑造农产品品牌的个性特色,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三是统一进行品牌宣传。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技推广机构等组织统一品牌宣传和策划,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推介品牌,宣传品牌,以扩大集体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加强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增强市场服务功能。重视现代物流新业态,广泛运用现代配送体系、电子商务等方式,增强信息沟通,搞好产需对接,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的辐射面。
四、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