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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办关于2010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爱卫办关于2010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爱卫办关于《2010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市爱卫办)

  为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

  全市农村新建改建双瓮或三瓮漏斗式无害化卫生户厕65000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是2600万元),其中阳曲县11000个、清徐县22000个、娄烦县3000个、古交市6000个、小店区10000个、尖草坪区5000个、万柏林区3000个、晋源区5000个,力争2011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2012年底实现全国爱卫会提出68%的目标要求。

  二、项目建设

  (一)选择简陋厕所占50%或新建住房配套建厕占50%以上的村为项目村,整村连片确定项目户。

  (二)选择移民村为项目村。

  (三)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现代农业生产选择项目乡(90%的村为项目村)。

  (四)采取农民自愿改厕和各级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改厕项目技术方案实施。
  三、项目资金

  根据太原市平均物价水平,每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最低造价3000元,其中地上建筑2000元,地下部分1000元。各级政府财政资金主要补助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地下部分。

  (一)中央财政每个厕所补助400元,用于购买贮粪瓮和便器。
  (二)县级以上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宣传教育、培训指导、评估验收以及安装、建筑材料等以奖代补。

  (三)改厕农户负责完成地下部分的挖坑、回填以及地面和地上建筑等工程费用。

  四、项目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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