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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南宁市价格诚信单位审验的通知(2010)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分

考评办法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验收考评分

1.降价促销行为真实、规范,符合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2.按照政府规定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3.降价促销活动规则、价格附加条件公平合理、公开透明。

4.降价促销广告真实,语言、图片准确规范,无价格误导。

5.按规定保留降价促销的有关规则、广告、标价等资料。

10

现场调查询问,查看有关价格资料。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内容扣2分。

1.开展价格诚信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分工、有要求。

2.落实价格诚信各项制度的自查自纠工作。

3.设立本单位投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在服务台设有12358价格举报电话。

4.能认真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价格问题。

5.按时报送价格诚信活动的有关材料。

10

现场查看有关文件材料、工作记录等资料。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内容扣2分。

1.在本单位内大力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单位整体的价格诚信意识。

2.积极配合、协助政府价格诚信活动的宣传工作。

4

现场了解,查看有关资料。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内容扣2分。

1.店容店貌整洁,商品陈列整齐、美观大方。

2.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好。

4

现场查看。

达不到要求的每项内容扣2分。

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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