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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的通知
(闽粮办〔2010〕14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粮食政策,在粮食收购工作中持续广泛开展争创“优化服务方式、促进粮农增收”先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现将《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粮食收购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2010年度粮食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各项强农惠农粮食政策,在粮食收购工作中持续广泛开展争创“优化服务方式、促进粮农增收”先进单位活动,创新服务方式,落实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现提出收购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设区市粮食局、设区市粮食局推荐的县(市、区)粮食局和面向基层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点面结合、示范带动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效、粮农满意原则。

  三、评选内容

  包括创优活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收购服务,实际成效4个大项内容,进行百分制考评(详见考评表)。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一)实行年终考评,具体工作由省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初步安排在2011年的1-2月份,与设区市粮食局年度工作考评同时进行。

  (二)省局对设区市粮食局创优活动进行考评,并对设区市粮食局推荐的县(市、区)粮食局和面向基层收购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审核。设区市粮食局对本市的县(市、区)粮食局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创优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考评推荐。

  (三)总结自评。各设区市粮食局根据考评条件和方法,对本局创优活动进行总结、自评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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