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
《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并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
《条例》的宣传,增强全民信息化法律素养,普及信息化知识。全市各级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做好宣传工作,使
《条例》深入人心,努力形成“领导重视、舆论关注、群众关心、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信息化发展”的浓厚氛围和长效机制。
(三)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条例》内容涵盖了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信息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针对
《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特别是对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要以
《条例》单行本、要点释义等为教材,集中安排时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各类培训班,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会、研讨会,交流学习经验,要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法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用
《条例》规范和指导政府的行为。今年要组织开展落实
《条例》的调研活动,适时组织召开以贯彻
《条例》为主题的信息化政策法规工作研讨会。各级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主管人员和电子信息企业要深刻领会
《条例》的内涵,正确运用
《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