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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太原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一)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完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新建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估,强化节能审计;大力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利用、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搞好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行业节能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建立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推广平台,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二)实施污染减排工程。按照西山地区企业搬迁规划,完成狮头水泥和锅炉集团搬迁项目,加快推进太化、煤气化、西山水泥厂等企业搬迁工作。在电力、焦化、冶金等重点行业实施一批治理改造工程,达到年减排二氧化硫1万吨能力。加快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六期改造和城南第二热源厂等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对汾河两侧3公里范围未实现废水零排放企业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对东曲矿等煤矿企业实施矿井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三)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深化循环经济试点,重点抓好西山、太钢、美锦等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项目实施。推进煤层气、煤矸石、脱硫副产物、大宗工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发和推广低碳生产技术,建立低碳经济引导促进机制,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生产体系和技术体系,减少煤炭等能源消耗,引导低碳消费。

  (四)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全面整治水泥行业和涉煤企业,年内完成西山地区所有型煤生产企业和煤焦发运站的关停整合。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政策,严格限制电石、铁合金、金属镁等行业新上项目,对佳佳洗煤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和小火电机组实施关停淘汰。

  (五)开展生态治理工程。制定并实施西山综合整治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继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一湖六河”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年内完成西山万亩生态园三期、西山经济林建设,启动太山植物园、晋商公园等项目;加快推进西山旅游公路、西山地区排污系统、货运专线、集中供热、煤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德汇无缝钢管、太重万吨水压机等项目实施,形成产业转型示范工程;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加快矿山生态恢复。对重组后保留的53座煤矿实施环境治理和生态植被恢复。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启动碳汇造林项目。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抓好滨河西路南延风景林带等重点绿化工程,提高绿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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