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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基础〔2010〕698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紫阳港汉江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工业〔2009〕1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拓展紫阳县的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县城段的汉江南北两岸交通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同意建设紫阳汉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项目起自汉江北岸紫阳广场东侧(接省道310),向南跨越汉江后,止于南岸紫阳变电站北侧(接岚皋至紫阳公路)。路线全长约365米,其中桥长约315米,桥头引线长约50米。
  三、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桥梁及路基宽度采用12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它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估算投资按3800万元进行控制,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分年安排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紫阳县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建设总工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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