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通知
(黑建质[2010]2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贯彻落实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提出的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的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建质[2010]8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
二、巡查内容
1、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
2、工程施工质量,重点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3、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巡查工作拟从六月初开始。巡查组到各市(行署)巡查的时间,提前一天通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