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商品林改革,全面开展集体公益林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演艺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整合广播电视资源。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以上工作由文民、龚家栋、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局、卫生局、林业局、供销合作联社、各旗区落实)
(十三)深入持久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主动接受“呼包银”经济带的辐射带动,在密切联系周边地区的同时加快自身发展。要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努力提高项目对接的成功率、合同的履约率和资金的到位率。(以上工作由张国良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相关旗区落实)
(十四)深入推进“向北开放”。加强与蒙古国在经贸、文化、矿产资源等各领域的合作。加快策克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通关过货能力,年内力争进口原煤600万吨以上。继续推进乌力吉口岸申报开放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陆港建设。(以上工作由李超英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商务局、相关旗区落实)
(十五)切实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提前1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以上工作由王玉宝副盟长负责,组织盟教体局、各旗区落实)
(十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以上工作由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人口计生局、各旗区落实)
(十七)促进城乡就业。要制定出台鼓励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努力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实现更多就业岗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以上工作由文民副盟长负责,组织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旗区落实)
(十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矿山、危化、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注重信访工作,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努力保持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李超英、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安全监管局、信访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办、司法局、民族局、各旗区落实)
(十九)办好建盟30周年庆典活动。要按照“隆重热烈、欢乐祥和、节俭务实”的原则,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迎庆为契机,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影响深远、声势浩大的宣传文化主题活动,重点办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主要抓好巴彦浩特供水、廉租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等“25件实事”,着力提高困难居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居住、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基本条件,让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龚家栋、王玉宝、张国良、田德志、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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