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以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为目标,建立起公安、消防、工商、贸易等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火灾隐患整治部门联动机制,以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专项整治和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等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全市消防安全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各类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实施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业务学习考试制度,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水平;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防火委工作考核内容,将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当地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地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计划等内容,加强统一领导和督促指导。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制度建设,建立和落实稿件审核、信息报送、随警出动、新闻发布、资料存档、量化考评、业务培训等相关制度。推进全市消防教育基地建设,切实抓好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消防宣传力量,结合消防宣传“六进”运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同时,通过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巩固和扩大消防宣传阵地,在全市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进一步落实省、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帮扶企业方便群众”各项消防便民利民措施。继续推进消防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着力提高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开展消防典型示范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依据之一,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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