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活动月”活动。为增强集中宣传的效果,计划9月份进行人防宣传月活动,并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月活动主要包括人防建设成就图片展,利用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车、公交车载系统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人防宣传。其中,人防建设成就图片展以各级人防部门为主,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各级党、政、军领导对人防工作的关怀,展示本地人防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人防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基础上,各人防重点城市、乌鲁木齐市所属各区人防办、自治区人防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制作2块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成就的综合性展板,送自治区人防办,在自治区“人民防空宣传活动月”启动仪式上统一展出。各新闻单位负责对宣传月启动仪式及各项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四)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自治区人防办负责从往年演出的节目中遴选改编,创作1-2个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有较强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参加国家人防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文艺演出。自治区宣传、文化部门负责提供支持,安排专业团体和创作人员进行编写和排练。
(五)上报典型事迹宣传材料。自治区人防办负责,认真研究,优中选优,涌跃推荐宣传报道对象,按时上报国家人防办。
(六)提供有关人防资料。各级人防办要认真组织人防历史实物、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收集工作,于6月10日前报自治区人防办,经过筛选后报国家人防办。
(七)选送人防主题歌。各级人防办要按照《中国人民防空》(2010年第二期)杂志刊发的征集启事的要求,积极组织本系统和社会人员创作以讴歌人防事业为主题的歌曲,并涌跃投稿。
(八)拍摄人防专题宣传片。各级人防办要为国家人防办《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民防空》(暂定名)电视专题片的拍摄提供资料及其他协助。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庆祝活动。各级人防办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门的活动经费,制定详细的活动安排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搞好此次宣传庆祝活动。
(二)宣传庆祝活动要以各级人防部门为主,同时协调宣传文化部门、当地主流媒体、地方及军队文艺团体予以配合,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共同搞好宣传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