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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0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2.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申报人须提交相关证明,包括登载研究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教育研究专著必须是正式出版物,是对教育教学领域中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研究、探讨和论述。报送一式6份。
  4.为体现教学成果评审的公平公正原则,评审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报送的参评教学成果中,一律不得出现与作者及作者单位相关的有效信息,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凡涉及作者及其单位等相关信息都应填写在《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2)中,报送一式2份。
  5.申报者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3),报送一式2份。
  6.以上评审材料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评审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本类评审组(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电话:029-85352728、85370521,联系人:雷守学、王尚杰)。
  六、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报送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
  2.课堂实录、专题教育讲座、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不超过45分钟,以DVD、VCD形式参评。
  3.各市在市级评选和择优推荐作品时,要与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选送结合进行,具体事项见《关于组织选送“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通知》(陕电教〔2010〕13号,可在陕西教育网下载)。
  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3),报送一式2份。
  5.申报者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5)一式3份,报送成果光盘一式2份。统一使用软质光盘袋,每件成果的申报推荐表必须与对应的光盘独立装袋。网络课程、专题学习网站和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等成果在不适合刻盘报送时(例如动态页面无法在刻盘时完全展示),可在成果申报推荐表中注明网址,以及必要的用户名、密码和登录说明。
  6.以上材料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上报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评审办公室(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邮编:710003,陕西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张黎苹、赵晓声,电话:029-87340173)。
  七、自制教具类教学成果报送要求
  1.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类作品申报者要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推荐表》(附表7)或《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推荐表》(附表8)一式三份,另附操作演示视频光盘一份。
  2.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3),报送一式2份。
  3.符合申报自制教具能手推荐条件的,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填写附表9一式三份,推荐参评。
  4.优秀指导教师在学生作品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将组织教师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填报附表10一式三份。
  5.参评作品和申请表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制教具类评审组(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编:710014,地址:西安市北关工农路154号,联系人:董恩,电话:029-86242197)。
  八、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报送要求
  各市报送时,要分别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11)、《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12)。
  1.文本类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作品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正文包括:
  (2)简要介绍课程开发的资源依据。
  (3)课程的生成和实施过程。
  (4)简要小结课程的效果或结论。
  (5)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参评”字样,封面上只显示题目;内容提要200字左右,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
  (6)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表》(见附表13)一式六份,连同成果样本(6份)、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2.网络和多媒体类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不接受录像带参评。盘面只标识出课程类别、课题、年级,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
  (2)内容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前要出示相应的提示字幕。
  第一环节:课程开发介绍(3分钟)。
  第二环节:设计思路(3分钟)。
  第三环节:成果展示(40分钟)。
  第四环节:自评(3分钟)。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表》(见附表14)一式三份,连同成果样本(一式两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3),报送一式2份。
  4.参评资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本课程开发类评审组(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邮编:710003,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育厅后三楼,联系人:魏水荣,电话:029-87346914)。
  九、省级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
  (一)评选活动和评审工作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四个评审组(文本类评审组、多媒体类评审组、教玩具类评审组、校本课程类评审组)负责受理相关类别成果的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并依据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具体组织各类别成果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选聘专家,组成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复查评审组的核查意见,确定参评成果名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四)学科(专业)组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成果进行表决,评出奖级。投票人数须超过学科(专业)组专家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会议方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评选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五)评审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省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审核后报省评审委员会。
  (六)省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批准省级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审本人、本人所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在评审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评审人员实行回避。
  (八)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异议期制度。对评审出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在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陕西教育装备网(http://www.sxjyzb.com.cn)、陕西教研网(http://www.sxjks.com)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办公室报省评审委员会裁定。
  十、成果表彰
  (一)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十一、注意事项
  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通报全省,并给予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成果评选。
  此次成果评选附表2-附表14请登陆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下载,不随文印发。

  附表:1.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2.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
  3.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
  4.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
  5.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
  6.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
  7.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推荐表
  8.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申报推荐表
  9.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能手推荐表
  10.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11.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12.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13.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表
  14.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表

  附表1:
  陕西省2010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类别

数量

 

单位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

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网络、多媒体

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

校本课程

开发成果

自制教玩具类教学成果

研究者、

教育管理者

教师等作品

学生作品

教师

作品

学生

作品

玩具

西安市

70

25

50

12

36

12

12

铜川市

25

8

18

6

18

6

6

宝鸡市

65

20

40

12

36

12

12

咸阳市

65

20

42

12

36

12

12

渭南市

65

20

36

12

36

12

12

延安市

60

18

30

9

26

9

9

榆林市

60

18

32

7

26

7

7

汉中市

60

18

35

8

27

8

8

安康市

60

18

40

7

26

7

7

商洛市

50

15

32

6

18

6

6

杨凌示范区

10

3

12

3

5

3

3

省厅直属

(含石油普教、省

属教育学术团体)

30

10

25

3

5

3

3

有关高校

(每校)

4

--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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