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业“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三、活动主题和阶段安排

  本次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各公司要精心策划,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综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排查调解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各保险公司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对本系统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社会矛盾及苗头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排查。要把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同争创无信访投诉保险机构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打造消费者满意保险机构。要深入开展积压赔案清理工作,对各种原因拖延未决的历史赔案,依照应赔尽赔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承保、理赔、客服等关键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服务质量。要切实加强营销员管理,严格执行《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除按代理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外,不允许有其他形式的扣款,对自愿离司的代理人不得设置其他障碍,保障代理制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从根源上减少代理合同纠纷。各省级保险分公司要对本系统所存在的社会矛盾心中有数,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问题要逐一建立翔实的电子档案和基础台账,加强化解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重点化解攻坚阶段(6月11日至7月21日)。在排查化解过程中,对于历史遗留和新出现的重大疑难社会矛盾及苗头性矛盾隐患,要集中和加强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攻坚、专项化解行动。要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研究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化解攻坚方案,指定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和解决时限,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对于确实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的,要区别情况,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心理安抚等减压、稳控工作,确保矛盾不升级激化。对排查出的重大社会矛盾问题、重大社会矛盾隐患及化解方案要上报我局备案。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阶段(7月22日至31日)。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要立足于源头预防,加强对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防范工作的系统研究,结合实际,积极推出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对工作中好的做法,要注意总结推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特别是重大社会矛盾的发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