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2010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
(苏住建〔2010〕143号)
各市、区住建(房产)局,各市、区物价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现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量计量标准及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8]66号),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住建[2010]4号),对2010年各种等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进行了测算、调整。现将2010年度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公布如下:
一、城镇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
钢结构 880.87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 高层写字楼 1719.32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 1525.02元/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 1465.94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二等 1205.07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三等 895.48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一等 866.55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二等 704.78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546.5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 822.6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 657.51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 494.2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 306.0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 183.59元/平方米
车库(多层住宅底层) 450.29元/平方米
阁楼(多层住宅顶层) 502.43元/平方米
二、农村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未列出结构等级的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按照城镇价格确定)
混合结构二等 599.06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 464.57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