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测预警是发现价格波动的前沿哨所。市、县(区)两级价格部门要加强与世博会关系密切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集中力量,科学安排,增加价格监测点,扩大监测品种,在认真做好常规价格监测同时,突出对以吃、住、行、游为主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主副食品、旅馆、餐饮、景点门票和商业零售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建立景点门票、长途客运、旅馆酒店价格的每旬监测报告公布制度,将监测的价格行情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价格波动情况要及时深入一线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各地要按照联动机制的要求,每半月互通一次与世博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突发情况时,每天汇总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世博会期间全市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市场价格监管是价格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世博会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1.保持客运市场价格稳定。按照《江苏省汽车运价规则》(苏价服〔2009〕402号)规定,从严规范世博会期间道路客运价格行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客运班车票价,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政府规定的限价水平内合理确定执行票价水平。对于部分客运企业开通的世博会专线,价格及运管部门应根据运营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从严审核。加强太仓上海世博指定游客集散中心道路客运、停车收费、票务服务等价格行为监管。积极协调上海市交通、价格部门,保持沪苏同一条客运线路上的相同车型、等级客车的票价水平基本一致。
2.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调整期限、幅度及优惠政策等相关规定,除实行淡旺季价格、已履行定调价法定程序等正常价格调整外,严禁借世博会之机,突击上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省局确定五月份为旅游行业明码标价整顿规范月。全市要对旅行社各项收费及旅游景区内所有涉价涉费单位的明码标价分行业进行整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开展世博旅游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做好我市世博旅游精品线路涉及景区明码标价工作。
3.切实做好市场稳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定生猪生产。主动协调配合有关价格调控签约单位,做好粮食、蔬菜、猪肉、食用油等储备工作;加大外采、调运力度,努力保持市场供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摊位费备案等对定,切实降低农贸市场中交易的各类主副食品价格。各地要密切关注物价走势情况,当CPI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物价补贴的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过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