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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价格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世博会期间价格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苏价综字〔2010〕64号)


各市、区物价局(办):

  为保持世博会期间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体现基层价格部门对接世博、服务世博、融入世博的决心和信心,真正实现“世博在上海,旅游到苏州,满意在苏州”的总体要求,现就加强世博会期间价格监管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推进工作落实的前提和保障。上海世博会不仅是上海人民的盛会,也是全国人民的盛会,同时也是世界经济、文化和科技领域的一次盛会。苏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比邻上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展示苏州形象,抢抓发展机遇的有利契机。全市价格系统,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大局,牢固确立“价格服务使命光荣、价格监管责任重大、价格惠民责无旁贷、价格稳定意义深远”的理念,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用开阔的眼界看事,用开阔的思路谋事,用开阔的胸襟干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工作范围,按照“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市场调节、依法监督、搞好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世博会期间苏州价格监管服务工作的制度框架和工作布局。做到以监管促规范,以服务塑形象,为全市价格系统主动对接世博、服务世博作出积极贡献。

  1.建立实施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机制。市、县(区)价格部门要成立价格监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价格监管服务工作方案,在市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价格部门要主动与公安、交通、商务、旅游、园林、药监、工商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责任目标管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强与上海、无锡、常州、南通、扬州、南京、镇江等七市价格部门的联系,建立价格监管联系制度,实施资源共享。全市价格部门要继续推行和完善“价格形势分析例会制度”,统一协调世博会期间价格监管服务措施,形成系统工作合力。

  2.切实落实属地化监管机制。在市(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完善市(区)层面的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价格部门作用,贯彻落实价格监管措施。在市局统一协调下,合理调配力量,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价格秩序维护,形成各具特色的对接世博、服务世博、抢抓发展机遇新优势,打造新品牌,培育新亮点。

  二、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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