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博爱一日捐”工作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以“博爱一日捐”活动为载体,广泛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和“人人可慈善”理念,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有利于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凝聚民心,汇聚民力,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民主、文明、富裕、和谐内蒙古的建设。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博爱一日捐”宣传教育活动,激发社会各界群众的捐赠热情。各级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作为重要任务,积极主动地配合各级红十字会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免费刊播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报道、公布捐赠情况等形式,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慈善意识。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传播人道救助精神,努力形成“慈善光荣、奉献可敬”的社会氛围,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博爱一日捐”活动。要及时向社会通报“博爱一日捐”善款的募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好舆论监督工作,维护“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博爱一日捐”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博爱一日捐”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区的目标有机结合,与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敬老助残、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机结合,与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有机结合,与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时代要求有机结合,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通过建立爱心募捐站、设置募捐箱等多种形式,为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充分搭建爱心平台。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捐款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加入募捐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年的5月份集中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四、切实加强对“博爱一日捐”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募捐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博爱一日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本地区“博爱一日捐”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募捐工作制度并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级红十字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措施,认真总结研究开展募捐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募捐活动提供方便。各级工商联要积极动员会员企业、民营企业参加募捐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公益、回报社会。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义演、宣传活动。各级工商、税务部门要帮助参加募捐活动的企业落实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募捐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