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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安徽省爱国卫生综合试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6、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7、城镇居民常见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5%,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创建活动。

  (二)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农村自来水建设进度;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因地制宜地推广三格式、双瓮式、沼气式等无害化卫生户厕和公共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

  (四)县城及人口大镇建设垃圾处理场,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配备环卫保洁队伍,落实清扫保洁。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

  (五)县城及有条件的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积极开展污水处理。

  (六)广泛深入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个试点县党委政府以及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要充分发挥优势,结合本职工作,加强协调与沟通,重点扶持试点县建设。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采取政府号召、农民参与的方式,积极宣传,调动农民积极性,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四)加强督导,推广典型。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省、市、县各级要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由点到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组织实施

  省爱卫办负责试点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培训指导、督导检查和总结汇报等具体工作。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农业、卫生、建设、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各自工作优势给予支持和指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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