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蔬菜市场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0]9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蔬菜市场正常供应, 确保卖菜车辆进出市区顺畅,切实减轻菜农、蔬菜贩运户的负担,有效遏制菜价过度上涨和异常波动,参照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蔬菜市场供应关系百姓切身利益,既涉及农民增收,又涉及市民生活质量,是市民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从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重视蔬菜流通工作,齐心协力、通力合作,着力营造规范、宽松、便捷的蔬菜运输环境,确保我市蔬菜市场正常供应。
二、为便于我市菜农驾驶农用车出入市区运菜,在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避开迎宾线路的情况下,对出市的我市辖区内运菜农用车辆管制时间从早6时延长至早7时,双兴商品城蔬菜批发市场运菜车出市路线为:双兴街-通海街-兴业街-菜市街-疏港路-东快路-后盐。外地来连运输蔬菜车辆进出市不受通行路线和交通管制时间限制,对驶入本地禁行道路的不予处罚。
三、参照国家“绿色通道”政策,交通、公安、路政等执法部门对蔬菜运送车辆实行“绿色通行”管理,按照“一次检查、全程通过”的原则,采取宽松便捷的处理办法,原则上执行“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快”、“三不”政策。对没有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不严重超限超载等一般性违章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记录驾驶人、车辆违章行为等情况,适当纠正后及时放行;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有明显安全行车隐患的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滞留至消除安全隐患为止,防止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对运送秋菜的车辆,要做到不截车、不扣车、不刁难、不罚款,对尚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运输业户,可先期运输秋菜,后期补办证件。
四、商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展社区菜店,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蔬菜等农副产品零售终端体系和应急投放体系,使其成为政府蔬菜价格调控的重要载体,有效遏制菜价过度上涨和异常波动。
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内的欺行霸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产地菜霸,维护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