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营管理的指导与服务。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经常深入企业具体帮助指导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市环保局局长张炬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存义同志担任。市环保局成立由各位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严格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要实行环保评优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下大力推广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帮助企业不断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查。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石家庄市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督导组责任分解表
组别
| 组长、联络员
| 负责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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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周同友、李国荣
| 正定县、长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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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岳存义、张伟
| 鹿泉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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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宋春元、郑小宁
| 井陉县、矿区、平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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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耿富顺、孙志强
| 市管企业、藁城市、桥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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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罗志卿、冀平
| 无极县、深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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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张智华、杨林辉
| 新华区、高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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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苏庆春、靳伟
| 栾城县、裕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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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组
| 牛新国、李海波
| 新乐市、行唐县、灵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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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组
| 杨建刚、张岱平
| 辛集市、晋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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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组
| 李朝亮、冯海生
| 元氏县、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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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组
| 邢义科、李鸿雁
| 桥西区、赞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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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导
| 张炬、李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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