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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三、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纪检监察处牵头,会同规划发展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审计处、信访处、纪委综合处负责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全面排查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治理违规插手干预企业工程建设以及在企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等问题。加大对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规范国企人员的从业行为和市场行为。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由市国资委副主任陈思聪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同规划发展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负责落实。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制定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开展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纪委综合处牵头,会同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信访处、宣传和群众工作处负责落实。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加强国有公益性企业的行业作风和企业文化建设,督促国有公益性企业注重制度创新,强化纪律监督,深化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三部分 市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委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等密切干群关系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加强会风文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机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顿力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和津补贴管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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