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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渝国资党委[2010]25号)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党委(党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

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和市纪委第三届六次全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渝委办发〔2010〕5号)明确的1项牵头工作和4项协办任务,制定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第一部分 市国资委牵头工作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主任崔坚负总责,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协助,纪委综合处牵头,会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国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认真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和公益性企业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国企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按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总体要求,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和离职、退休后行为。加强国资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企业重要经济活动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保障国资系统政令畅通和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健全不同监督主体的工作合力机制。强力推进国企整体上市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企业监事会工作体制和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实践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方式调整的新路径。坚持调查处理与澄清保护并重的工作方针,加强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惩处力度,着力提高办信办案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 市国资委协办任务

  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信访处、人事处、纪委综合处、纪检监察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委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我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和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的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问题,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以及在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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