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44号)


栾城县、正定县、长安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六日

石家庄市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07〕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相关事项,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是市政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项目,各有关人民政府和驻地各机关、部队、学校、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和个人,应全力支持、配合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不得阻挠、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行石家庄中冶合作项目推进领导小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市中冶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征地拆迁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征地拆迁及安置负总责。

  第五条 太行大街城市快速路系统工程沿线涉及的栾城县、正定县、长安区、高新区应分别成立相应的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