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举办雕塑大赛获奖作品展(7月6日-7月20日)。在省会大型公共场所举办雕塑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发放问卷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提升市民的欣赏水平和文化素养,体现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开放性。同时,出版大赛纪念画册、论文集。
(二)雕塑工程制作安装
1雕塑设置地点
按照《石家庄市城市雕塑规划》,在城市重要区域节点和主要出市口选定了20个区域或节点作为雕塑设置地点进行方案设计,2010年制作安装10处。
(1)进行方案设计的区域或节点分别是:民心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国际机场、市博物馆、子龙大桥北侧、裕华路与中华大街交口西北角、裕华路与苑东街交口西南角、京珠高速裕华路口、石太高速石闫路口、新客运站站前广场、新客运站步行街广场、裕华路与红旗大街交口东南角、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口东南角、裕华路与西里街交口以西(北侧)、友谊大街与新华路交口西北角、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口以东、广安大街沿线、槐安路与体育大街交口西南角、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交口西北角。
(2)2010年制作安装10处分别是:民心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国际机场、市博物馆、子龙大桥北侧、裕华路与中华大街交口西北角、裕华路与苑东街交口西南角、京珠高速裕华路口、石太高速石闫路口。
2雕塑制作安装实施步骤
(1)确定制作雕塑(7月1日-7月10日)。筹委会会同评委会在所有入围方案中选取拟制作的优胜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筹委会与创作人员或单位签定雕塑实施合同。创作人员或单位依据雕塑方案创作雕塑小稿,提供雕塑作品与周边环境的3D虚拟仿真演示效果,制作雕塑工程详细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雕塑材质选取、工艺流程、安装方案、进度控制、整体造价、雕塑制作单位及个人资信等相关资料。
(2)雕塑制作(7月11日至8月31日)。按照确定的拟设置雕塑落成地点、制作规格和安装方案,在大赛组委会和雕塑家的共同监督指导下进行雕塑制作。
(3)雕塑安装(9月1日至9月20日)。在大赛组委会和雕塑家对雕塑成品进行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在设置地点进行雕塑安装。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成立由市政府与全国城雕委相关领导组成的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筹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大赛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开展,评选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工作,确定入围与优胜作品。筹委会与评委会要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具体工作都有专人抓、专人管,推动雕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