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的通知
(石政函〔201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我市通报了近期汪洋沟和洨河出境断面水质情况,并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关于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的通知》(冀减排〔2008〕70号)要求,对我市实施了减排预警。为尽快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早日解除预警,市政府制定了《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六日
解除减排预警整改计划
为尽快改善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早日解除减排预警,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市“清流净水”工程各项任务,短期内实现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整改目标
滹沱河、邵村排干渠出境断面保持COD浓度低于150mg/L,磁河非主汛期确保无水、主汛期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00mg/L,石津总干渠无污水排入。6月底前,汪洋沟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300mg/L;9月底前,洨河出境断面COD浓度低于150mg/L。
三、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进度
市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落实工程资金,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提前投入运行。
1.市建设局负责,督导桥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在目前日处理污水约40万吨的基础上,6月底前达到满负荷运行,COD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加快深度处理单元建设进度,确保升级改造工程于9月至10月份全部完成。年底前完成良村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2.市城管局负责,确保桥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于7月1日前投入试运行,9月底前投入正式运行;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升级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3.市滹沱河生态开发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6月底前解决学府路排水管网征地问题,桥东区政府、市国土局做好配合工作;确定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水路由,市规划局、市投资办做好配合;8月底前完成有关管网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