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环卫部门负责加大特色街区公厕的新建改造力度,做好现有公厕的日常清扫保洁,并根据特色街区、夜市的营业时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要加强对特色街区、夜市周边单位“门前三包”的管理,督导夜市经营单位做好夜市闭市后的清扫保洁工作。特色街区、夜市周边街道要实行16-24小时清扫保洁。
七、工商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证照的办理发放工作。对在特色街区经营的业户,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随到随办,还可由负责夜市经营的单位统一办证。
八、卫生部门负责特色街区、夜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程序对卫生设施、操作流程进行指导并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对符合卫生防疫条件的要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免除卫生审查验收费、办证费,免收培训费。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免收抽检费用。
九、园林部门负责将二环路内所有公园广场的闭灯时间由冬季的21∶30延长至22∶00,夏季的22∶00延长至22∶30。要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增加夜间娱乐项目和体育设施营运内容,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夜间保洁和秩序管理等服务工作。
十、金融机构应积极对市政府确定的特色街区、夜市建设单位给予信贷融资支持。对市政府确定的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和特色商业街区、夜市,金融机构应优先安装POS机、ATM机等银行卡受理机具,开展刷卡促销活动,创建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优化特色街区、夜市的经营环境。
十一、市工信、建设、城管、水务、电业等部门负责水、电、气(蒸汽、天然气)管理工作。特色街区、夜市办理电力、水管网、气网建设改造时只收取工程费用,免收其它配套费。
十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帮助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手续暂不完备的,要帮助企业在加快施工建设进度的同时,抓紧办理相关手续。要加强对特色街区、夜市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提出问题,帮助企业规范施工,但不得以执法、检查等名义影响施工进度;不得采取停工、罚款等处罚手段阻碍施工,确保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特色街区、夜市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