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本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
(本政发〔2010〕1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5年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彰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励全市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奋发有为、团结向上,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政府等50个集体为“本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王志丰等50名同志为“本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族人民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思想、优良品德和奋斗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为加快本溪“三都五城”建设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本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二○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本溪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
一、模范集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政府
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小市社区
本溪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北方曲轴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天龙洞旅游服务开发中心
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朝鲜族乡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库移民开发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桓仁满族自治县朝鲜族学校
平山区千金街道办事处
平山区北台街道办事处
平山区南地街道办事处永强社区
明山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