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规章制度。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环节,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推进党员师生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健全领导协调制度,形成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组织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院系及年级各级党组织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学习机制;要健全学习的组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调查研究、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和成果转化等各项规定;要健全学习考核评价制度,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把学习态度、学习精神、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要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务虚,保证集体学习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要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教育培训十一大工程,以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重点,以各级教育干部教师培训中心为依托,分级分类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认真落实《
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精神,按照《陕西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未纳入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广大基层党员师生普遍进行培训。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建立健全主题教育制度,要形成运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师生学习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根据自身思想实际和本职工作特点,明确学习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扎实认真地进行自学。
五、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组织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逐级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要按照分层分类推进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有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操作性强的措施要求;要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宽载体、落实制度,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各高校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高校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同时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形成浓厚学习氛围;高校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学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的学习。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作学习的表率;要精心组织,积极促进,自觉实践,带动党员师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