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高等学校及直属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0〕6号)精神,结合教育工委实际,省委教育工委制定了《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决定成立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杨希文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李军锋,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纪工委书记郝利生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教处和组织群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另外,为了加强对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示范引导,省委教育工委确定了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安航空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京学院等10所高校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示范点的工作指导,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以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及中专学校有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
联系人:王世娟
电 话:029-85582584
附件: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0年5月13日
附件: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6号),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师生,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努力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