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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抽检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0年北京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督抽检的通知
(京药监保化〔2010〕32号)


各分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京药监保化[2010]11号),计划全市抽检保健食品400件,分三部分实施。其中本市生产企业的抽检和市场专项抽检安排在上半年,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市场监督抽检安排在7月至11月完成。

  根据目前各分局抽检的情况汇总,截至到5月19日,全市共抽检保健食品69批次。其中生产企业抽检59批次,市场专项抽检10批次。

  为了保证2010年保健食品抽检工作的顺利完成,现计划提前开展市场监督抽检工作,要求如下:

  一、抽检任务

  以下每个分局在6月底之前完成10件市场监督抽检任务。

  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大兴分局、昌平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分局、延庆分局、开发区分局。

  二、抽检的范围

  市场监督抽检的对象是非本市生产的保健食品,包括进口保健食品。

  三、检测项目

  市场监督抽检的所有产品均检测是否违法添加防腐剂和功效成分含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减肥、改善睡眠六类产品要增加是否添加违禁药物的检测。具体的抽检标准见附表。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各分局在市场监督抽检时,应索取所抽产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采样记录上的检测项目,送检验机构。

  (二)各分局要应用数字稽查市抽系统,在抽检现场或抽检完毕后,及时将抽检样品信息上传,避免重复抽检,降低行政成本。

  (三)对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检,各分局仍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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