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0]19号)精神,按照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市委 “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和“两个强力推进”的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强力推进项目工作、主动服务大交通建设、加快培育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等市委重大决策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围绕推进政务公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开展纠风工作,努力实现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的全年纠风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整治活动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财政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各专项资金要摸清底数、查明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滞留、抵扣、贪污及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纠正和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严重损失的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