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活动的通知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学校管理体制完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规范,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健全,分工合理,职责明晰,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奖惩考核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

  (五)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对学生进行的奖惩公平、公正。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安全保护机制完善,校园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六)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保证学生及其家长、教职员工必要的知情权、参与权。校内外监督机制完备,学生及其家长、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意见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映给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得到及时有效反馈;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学校争议解决机制健全。建立和实行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并综合运用申诉、信访、调解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内部的各种矛盾和争议,有效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八)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法律学习形成制度,学生法制教育以课堂为主渠道,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校领导、教职工、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各区县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依法治校工作方案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具体推荐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