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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出现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由市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协助处置。

  市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泸州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外侨旅游局、市畜牧局、泸州铁路公司、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泸州电业局、泸州军分区、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泸州军分区、武警部队参与地方抢险救灾;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指导区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业务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 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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