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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2010年梯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2010年梯田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定西市2010年梯田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全面完成2010年全市梯田建设任务。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定西市2010年梯田建设工作意见
(市水保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统计局、扶贫办、农发办等7部门《关于下达2010年梯田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甘水发〔2010〕54号)精神,下达我市梯田建设任务23.37万亩,其中省发改委8.9万亩、省国土厅1.7万亩、省水利厅9.65万亩、省扶贫办1.4万亩、省农发办1.72万亩;涉及五个重点建设县区,其中安定4.71万亩、通渭4.87万亩、陇西5.16万亩、临洮5.01万亩、渭源3.62万亩(见附表1)。另外,漳县、岷县实施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分别为6937亩和6699亩。

  为确保全面完成梯田建设计划任务,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经与发改、财政、国土、扶贫、农发、统计、审计等部门协调,结合全市梯田建设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梯田建设是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主体工程,是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举措,是发展旱作农业、调整产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平台。各县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四年内新增500万亩梯田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把梯田建设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理清思路、抢抓机遇、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重点建设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梯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保、财政、发改、国土、扶贫、农发、统计、审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梯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梯田建设的组织、管理、实施和建设资金的协调、统筹、整合工作。

  三、整合建设资金。各重点建设县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对省上各部门下达的梯田建设资金进行统筹协调、集中整合、捆绑使用,在县区财政部门设立梯田建设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由水保部门根据建设进度和验收情况,统一补助标准,严格执行财政报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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