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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桂建管〔2010〕4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核查暨检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区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材料检测试验的检测试验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内设试验室、见证取样类检测机构(以下统称“检测机构”),抽查的数量不少于当地检测机构总数的50%。

  二、检查内容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情况,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检测市场行为管理情况,并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对企业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对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做出的调查处理意见等;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信息上报情况。

  (二)检测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质量体系内审、外审记录和整改记录。

  (三)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工作运行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机构资质管理暨检测市场行为管理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和市场行为,必要时到检测工地现场抽查。

  四、检查时间

  2010年6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组成员组成

  检查组由我厅建管处、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和各市检测机构的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各市要督促本辖区内的检测机构认真填写《检测机构资质核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底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电子邮箱:gxjcjd@126.com)。各检测机构应如实填写,按时上报。

  本次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向全区通报检查结果。

  联 系 人:黎旭标 韦富灿

  联系电话:0771-2260057、5846195

  附件:检测机构资质核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检测机构资质核查表

  企 业 名 称:

  资质证书编号:

  核 查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检测机构资质年度核查表

  一、企业2009年基本情况(由企业填)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邮编

 

企业资质等级及批准时间

项目(1)

批准时间

 

增项(2)

批准时间

 

增项(3)

批准时间

 

重新就位资质证书号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止

原资质证书号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止

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号

 

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止

营业执照号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传  真

 

联系电话

 

邮箱/QQ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有职称人员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技术人员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注册工程师

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  人,二级注册结构师  人,注册岩土工程师  人

注册资本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仪器设备

(套)

仪器设备固定

万元

工作面积

m2

房屋建筑面积

m2

资产总额

万元

所得税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本年度检测结算收入

万元

企业总收入

万元

企业总产值

万元

有无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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