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通知
(浙教工委办〔2010〕15号)
各高校党委:
2010年是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巩固提高年”。根据中组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带头创先争优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在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八项主要任务的同时,现就在高校组织人事部门深入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满意度提升工作。人心所向,民意褒贬,是我们改进组织工作、提高满意度的有力杠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组的反馈意见,重点围绕制度机制完善不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不规范、组织工作民主不民主、用人视野开阔不开阔、考察干部深入不深入、教育培养重视不重视、干部监督严格不严格、工作作风正派不正派、组工干部素质满意不满意、为民办实事到位不到位等十个方面,认真查找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问题和根源。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师生、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及开设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查透问题。在此基础上,制订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人,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努力从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入手,一项一项地抓,一件一件地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
二、努力完善组织工作制度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员发展,是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师生关注度高、容易引起不满意的领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坚持既重知识素养又重思想素质、既重学术造诣又重管理能力、既重学历资格又重工作实绩,真正把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研究规范高校中层干部提名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明确提名的主体、原则、程序、纪律及责任,努力实现由“少数人提名”变为“多数人提名”。规范中层干部换届制度,按照学校现有规模和办学层次,制订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标准,严格防范“因人设岗”或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换届。严格党员发展条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抓好推优、考察、公示、政审、组织谈话等主要环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