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审查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0〕101号)
有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局已受理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根据浙安监管危化〔2005〕112号规定,现委托你们组织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请于6月25日前完成现场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及资料报送省局危化处。
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企业的现场审查,请按《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8〕59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委托。
附件:9家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
9家单位名单
(一)杭州市(3家)
杭州灯塔涂料玻璃有限公司(搬迁)
临安市章东气体有限公司
泰华医药化工(杭州)有限公司
(二)温州市(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