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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严格项目法人的组建,加强对法人单位组成人员特别是法人代表的培训,确保项目法人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项目法人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好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建设资源和要素,有效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4、突出服务,监督管理到位
  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招投标违规和投诉的查处力度,突出治理串标、围标、借资质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将投标承诺到位情况作为履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诚信管理,基本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加强对项目法人的服务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法人的困难。加大对项目法人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检查力度,严格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有序地实施水利建设。
  重点加强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管理,规范监理行为,落实监理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履约管理和施工过程的监管,全面落实“三检制”,严格分包管理,严查转包行为。
  5、优化配置,进度控制到位
  细化工作目标,优化建设组织,充实建设力量,严格进度考核,强化项目督查督办,保障施工条件,保证工程按计划推进。
  突出加大对关键工程的推进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施工组织,确保工程按序时进度实施。对于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采取特殊措施,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6、整合力量,督查整改到位
  制度化开展稽察工作,提高稽察效果和效率。继续强化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派驻制。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稽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力量,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管理三条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水利建设领域遵纪守法、廉政自律的浓厚氛围。
  7、注重实效,专项治理到位
  继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自查、抽查,做好国家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建设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8、重点突破,县级建管到位
  重点突破县级建设管理能力不足、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突出加强工程建设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建设管理队伍,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县级实施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检查指导。省水利厅加强对县级项目法人的管理和指导。
  9、巩固成果,质安管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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