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确定的纠风工作重点和省行评办问卷调查结果,今年将教育、卫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10个部门和行业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市政府承诺的10件实事落到实处。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临汾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切实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勤政廉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行业。
4、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作风建设,把狠抓任务落实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本部门行业的工作任务,完成本部门行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5、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新闻媒体配合、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组织召开听证对话会、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活动,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动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的工作形式,形成共同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要建立和完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通过完善“热线”、“面对面”功能,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生,既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