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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办法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办法
(临政办发〔201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以及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促进部门和行业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的新临汾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今年确定的评议对象为下列48个部门和行业。
  (一)经济管理部门(12个)
  发展改革(委)、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农委、林业、商务、经信(国资委)、煤炭、供销(社)、公路(分局)、霍侯路(管理处)
  (二)社会管理部门(9个)
  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口计生、规划
  (三)执法监督部门(10个)
  公安、司法(局)、国土资源、环保、地税、国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烟草
  (四)公共服务行业(12个)
  移动、联通、电信、邮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财险、寿险、煤运
  (五)部门管理机构(5个)
  物价、农机、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直属分局、交警支队
  自评部门和行业:财政、电力已连续三年被评为部门和行业第一,今年实行免评,但不免建。由部门和行业组织自评,年终参加省、市、县行评办组织的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在免评期间如发生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中央媒体或省主要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取消免评资格,重新纳入评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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