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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汾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临汾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以“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抓规范管理、抓纪律作风、抓服务质量 ”为主题的医德医风建设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卫生系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职业操守,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素质,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王学诗先进事迹,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改善医院环境,优化服务流程,尊重、维护病人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二)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严格服务项目及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杜绝超范围执业,确保依法行医;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促使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检查、大处方;严格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杜绝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三)严格价格管理,合理准确收费。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和重复收费,医院内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科室收费和核算,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医疗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严禁出租、承包科室;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等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及时处理医疗收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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