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实施方案
(临政办发〔201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基层行为、创优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供最直接、最方便、最快捷的便民服务,根据国纠办发〔2010〕2号和晋行评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基层单位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将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现群众诉求渠道快捷畅通、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风行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标。
二、评议对象
1、市直部门行业基层站所的评议范围:市直各参评部门行业直属的二级机构、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重点科室。
2、各县(市、区)的评议范围: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站(所、队)、学校、医院等;各职能部门内部具有执法权、管理权、监督权、审批权、执收执罚权的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服务窗口。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议对象。
3、评议重点:教育、卫生、公安、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煤炭工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质监、安监、农业、林业、水利系统的基层站所及服务窗口、重点科室。市、县两级行评办要重点搞好对上述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
4、直评的市直部门重点基层站所(30个):
教育: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