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0号),制定了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控制考核指标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4类18项指标构成:
1.总体控制考核指标
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2.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1)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3)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4)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5)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3.相对控制考核指标
(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较大、重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
(1)较大事故起数
(2)重大以上事故起数为零
(二)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包括控制指标考核和工作目标考核两部分(见附件1)。
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010年市人民政府将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4类18项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见附件2)。
2、安全生产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