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运管局、路政总队: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方案》(赣安监管二字【2009】133号)要求,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的管理,对已进入运输市场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整改或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企业要认真贯彻和落实运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危货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省运管局要切实维护好全省道路危货运输市场秩序。厅运输处负责指导监督。
二、进一步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运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危货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预案,加强日常监测监控,及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等突发事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公路养护部门要及时做好事故路段的路面、护拦损毁维修工作。路政部门要做好清障施救工作,对事故车辆妥善转移处理。厅路航管养处、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有关协调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危货运输工作重点,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运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教育工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各收费站和公路可变信息屏进行减速、限速和安全行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