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论刊物级别一般只作参考。如果是专业性较强的论文集,同一期中不论篇数多少只按一篇计算。
发表在非法出版物(包括非法出版社)上的论文一律不算。发表在非学术性刊物、论文集、习题集、学习方法性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的。
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本校层次,即本科高校申报者发在专科学校学报上的论文视为不符合条件。
凡申报提供的学术论文刊物和学术著作全部实行网上检索,学术论文通过“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资源系统(www.wanfangdata.com.cn)、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www.cqvip.com)检索、验证。著作通过“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www.cppinfo.com )进入CIP数据中心检索。为了确保检索的真实性,由单位人事处负责检索并在检索页上签字盖章。未经网上检索、验证和没有人事处审核签章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坚持公示制度。各单位在推荐人选之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实行公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即将上级部门评审文件规定、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各项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公示;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奖惩以及论文、专著发表和科研等业绩情况进行公示;把对个人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和排名情况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不予接收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时要将单位最后一次公示原件一同上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查处,确保上报材料不存在争议。
省教育厅组织的实验系列评审结果在评审结束后即在省教育厅网公示。
2、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所有申报人员和单位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不仅取消其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参评,还要实行有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3、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高级职务答辩费300元/人,评审费350元人;中级职务评审费300元/人。
本文件可从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人事处”栏下载。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实验系列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三份。同时填写《山西省实验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