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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在普通高校及中学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在普通高校及中学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晋教体函[2010]11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文件精神,我厅决定2010年继续在我省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学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
  二、时间安排
  各学校根据上报的演出申请,直接联系演出团体协商安排具体演出时间,确定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演出日程。演出应集中安排在5月和9月。
  三、演出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以交响乐音乐会、音乐舞蹈演出、京剧等多种艺术形式进校园。演出地点可以安排在学校礼堂、多功能体育馆,在保证演出音响效果的基础上,还可以搭建演出舞台。
  四、经费
  演出团体的演出费用由教育部划拨专项经费支付,各有关学校负责演出团体的接待和往返交 通。
  五、其他要求
  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现场演出,确保演出活动秩序,特别是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此外,各有关学校和演出团体要及时沟通,严格按照演出日程组织演出活动,不得随意调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参照《演出秩序册》确定演出时间对演出活动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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