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㈦申请出师考核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当地卫生局认可证明。
㈧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经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给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㈨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考试工作开始前3个月内进行公告。
㈩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三、确有专长考核
㈠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㈡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考核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本领考核。
㈢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㈣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