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配合做好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建局、市安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防艾委[2010]01号)的要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在艾滋病防治中的协调和督促作用,把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传达到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使各单位认识到防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配合做好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
各在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防艾知识宣传,在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的同时,对农民工进行防艾知识宣传教育,加深农民工对防艾知识的了解,增强农民工对艾滋病的防治意识,从而做到主动防艾。
附件: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切实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达到五年行动计划2010年底要实现的目标,根据《四川省2010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2010年艾滋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
有效运转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群防群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具体目标
1.健康教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培训;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95%以上,校外青少年75%以上;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9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室8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2.行为干预:
经性传播干预措施月平均覆盖卖淫妇女比例达70%以上,每个区(市)县建立一个性病诊疗规范门诊;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比例达70%以上;美沙酮维持治疗保持率在70%以上,每个门诊治疗人数不少于300人,美沙酮门诊病人的HIV/HCV/梅毒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咨询率分别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