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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下发2010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下发2010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教计〔2010〕38号)


各城区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直属相关各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的通知》(成教计〔2010〕30号)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0年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现将2010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行银行代收的范围

  按照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安排的要求,2010年秋季纳入教育收费银行代收的学校仍然为财务管理关系隶属市和五城区及高新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和职业中专)。

  二、银行代收时间安排

  (一)6月6日,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完成秋季学期的数据维护和系统初始化工作;

  (二)6月7日至6月9日,市、区物价局审核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6月7日上午市物价局审核全市大标准,6 月7日下午至6月9日,市、区物价局审核下达校本标准;

  (三)6月10日起,各学校根据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校本标准,按照规定流程录入学生交费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学校放假前将交费通知单发到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6月26日起,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正式启动。为了避免开学前集中交费给家长带来的不便,秋季学期开始试行“错峰交费”,其中:青羊区、成华区所属学校交费时间为6月26日至8月17日;金牛区、高新区及市直属学校交费时间为6月26日至8月21日;锦江区、武侯区所属学校交费时间为6月26日至8月25日。

  (五)为了满足部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时交费的学生的需求,9月20日前,省工商银行成都营业部、建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商业银行设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所有网点全面开放办理教育收费代收业务,9月20日后转入常设网点代收。

  三、相关要求

  为了进一步方便学生和学生家长办理教育交费,今年秋季起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在票据管理和代收方式上进行了较大调整,各区相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银行代收工作的通知》(成教计〔2010〕30号)要求,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各学校一律不得将学生交纳教育费用的票据作为其报到注册的依据;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学生和学生家长合理选择交费方式,合理安排交费时间,避开交费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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